国际医学交流合作处主要职则
1、贯彻、执行国家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卫生国际交流合作中相关政府间、民间的多、双边合作交流政策,并承担上级下达的具体任务。
2、贯彻、执行国家国家卫生计生委对港澳台卫生交流与合作政策,执行合作与交流工作。
3、负责国际医疗部一病区、二病区、门诊(J栋一层)的行政管理工作及医院涉外医疗的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4、负责医院与国外政府、民间组织开展的卫生国际合作项目。
5、负责医院与国外政府、民间组织的卫生交流工作。
6、负责医院人才境外培养、战略人才储备等相关具体工作。
7、负责承办或协办我院主办或参与的各类国际学术会议等。
8、负责外籍人员来我院学习、培训等相关工作。
9、负责因公出国(境)人员团组的审查审批及手续办理工作。
10、承办医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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