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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心肺复苏知识、技术培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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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肺复苏技术是考验医院的综合实力、医疗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为了普及心肺复苏知识,提高我院对危急重症患者的抢救水平,增强应急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一、心肺复苏知识、技术培训纳入每年继续医学教育计划,为我院职工必须接受的培训项目。 二、每年由科教部牵头,医务部、护理部组织全体医护人员分批参加心肺复苏知识、技术、医护配合的培训、演练(16-20学时),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重新培训,至考核合格。 三、全院医技、行政、后勤、工勤人员的有关心肺复苏知识培训,由科教部负责。每年不少于1-2次(4-8学时)。 四、对于新分配来我院的医、护、技及进修人员,由科教部组织心肺复苏知识、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工作。 五、本规定由科教部负责解释。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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