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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院内感染知识和相关法规培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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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院职工对有关医院感染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对医院感染的防范意识及应急处理能力,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卫医发[2000]431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一、医院感染知识和相关法规的培训纳入院继续教育计划为全院职工每年必须参加培训的项目,由科教部牵头,医务部、护理部具体实施。培训内容为:医院感染、消毒隔离、医护人员防护、医疗废弃物的分类、处理及管理、抗生素合理使用、传染病防控知识等。 二、从事医院感染专业人员每年接受医院感染培训时间不少于15学时,培训结束后由科教部组织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重新培训直至合格;医护人员每年接受培训时间不少于6学时;其它专业人员、行政工勤人员每年培训不少4学时。 三、各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监控小组”负责组织本科室人员学习医院感染防范知识,每年不少于2次。 四、新分配我院工作的医、护、技人员及进修人员,由科教部、人事处共同组织相关法律、法规、防范技术、应急能力培训,并组织考核,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五、本规定由科教部负责解释。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二〇〇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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