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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对进修医师加强管理的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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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进修医师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达到既为基层单位培养人才,又保证我院医疗安全之目的,在总结以往对进修医师管理经验,借鉴其它医院经验并广泛征求我院临床专家、主任意见的基础上,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进修医师的条件 1. 进修医师必须是选送单位的业务骨干,年龄不超过45岁。无医疗事故记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未参加任何反动组织。 2. 临床科室进修医师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按一级学科分类)工作四年(含)以上;或大学专科学历具有主治医师(含)以上职称。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进修期限为半年至一年。 3. 医技科室进修医师要求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并具备执业医师(技师)资格,进修期限为半年至一年。 4. 研究室进修人员要求具有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研究室工作四年以上,进修期限为半年至一年。 5. 进修医师的选送单位原则上为地市级(含)以上单位(特殊情况由科室根据本科室具体情况决定)。 二、进修医师的招收程序 1. 进修人员填写进修人员申请表,由选送单位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进修医师的个人简历、最高学历复印件、执业医师(技师)证书复印件、最高职称证复印件(复印件一律加盖单位公章)。 2. 科教部根据进修人员条件进行初选。 3. 科教部将符合初选条件的进修人员名单交各科主任,并由各科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初步拟定进修人员名单,科教部通知进修人员参加由我院组织的进修医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合格者安排来院进修。进修医师每年2月、8月份两次招收(特殊情况例外)。 三、进修医师职责 1. 临床科室进修医师在科(室)主任的领导和指导老师的带领下,做住院医师工作,并履行住院医师职责(中日友好医院住院医师职责附后)。 2. 医技科室、研究室进修人员仅安排参观、示教学习。 四、进修医师的培养 1. 进修医师入科前必须参加由医院组织的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始进修学习。 2. 进修医师的培养由科室负责。 3. 各科室要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制订对进修医师的培养计划并指定专人负责(详见《进修医师手册》中各科进修医师培养计划)。 4. 各科室要积极为进修医师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每周至少安排1-2次的科内学术讲座或病例讨论。 5. 进修医师要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和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习,每年参加上述活动不少于30次。 6. 进修医师要严格按照《进修医师手册》中的要求,落实培养计划,同时如实填写《进修医师培养与考核记录手册》。 五、进修医师的考核 1. 进修医师的考核由科教部和科室共同完成。 2. 考核分中期考核和结业考试。 中期考核内容包括:书写病历情况、参加手术(病例讨论)次数、参加学术讲座次数、考勤情况、总体评价等; 结业考试内容包括:理论知识、示教查房、实际操作等。 3. 中期考核和结业考试同时合格,且病事假不超过两周者,方可发给结业证书。 六、进修医师的管理 1. 进修医师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中日友好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虚心求教,以优良的作风和严谨务实的态度服务于广大患者。 2. 进修医师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必须参加入科前的岗前培训。一周内未按时报到者,取消其进修资格。 3. 进修医师报到时,需一次性交纳进修费。中途终止学习或缩短进修时间,进修费一律不退。 4. 进修医师统一穿中日友好医院的工作服,并佩带中日友好医院统一制作的胸牌,要求仪表整洁。进修结束时将胸牌交回科教部。 5. 进修专业和期限应按计划进行,中途不得更改。 6. 进修医师的所有医疗活动,必须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进行,没有独立处方权,不能从事门诊、急诊、会诊、高干及外宾门诊工作,不能独立对外出具有关证明文书,不能向病人及家属交待病情。 7. 进修医师不能代表医院担负临时医疗任务。 8. 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不准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进修医师原工作单位来函说明事由,经所进修科室的主任同意后,报科教部备案。 9. 进修医师在学习期间,如有特殊贡献并表现突出者,将予以表彰,并通报原单位。 10.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终止进修 (1)业务水平差,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者。 (2)因服务态度差,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医疗纠纷一次者。 (3)不遵守医院对进修医师不能独立从医的规定,出现医疗纠纷或差错者。 (4)私自收藏我院病历、X光片、病理切片、血片等各种资料和标本者。 (5)工作表现不符合科室要求,经教育帮助仍无改进者。 (6)劳动纪律差,无故三次缺勤或请假逾期不归者; (7)进修期限半年,病事假超过两周或进修期限一年,病事假超过四周者。 七、进修医师的结业 1. 在进修时间结束前10日内,由进修医师本人做好自我鉴定,写出书面总结。 2. 科室在接到进修医师的书面总结后,由带教医师和科室主任分别签署意见,对进修医师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3. 进修医师如实填写《进修医师培养与考核手册》,参加结业考试。 4. 进修医师退还图书阅览证、临时工作证、胸牌等。 5. 科教部根据进修医师中期考核及结业考试成绩,办理结业证书和学分证书。 八、科教部进修医师管理人员职责 1. 负责进修医师的初选、招收、岗前培训和结业工作。 2. 监督和检查进修医师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组织对进修人员进行初选考试、中期考核和结业考试。 3. 协调和解决进修医师在工作、生活、和学习等方面遇到的问题,以保证其圆满完成进修学习。 九、本规定办法从二○○四年八月一日起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十、本规定办法由科教部负责解释。 附:中日友好医院住院医师职责 中日友好医院 二○○四年七月六日 附:中日友好住院医师职责 1. 科主任领导下和上级医师指导下工作。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患者的医疗工作。 2.新毕业的医师实行3年24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担任病房、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3.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执行情况,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科内的有关规定,严防差错事故。 4.对新入院患者的病例一般于24小时内完成。病程记录一般每3天记1次,危重患者病情应随时记录。认真记录上级医师意见,及时完成患者出院、转院、转科的小结。对死亡病例要及时完成死亡小结和病案小结。 5.上级医师查房时,负责报告诊断、治疗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患者病情变化,提出会诊、转科或出院意见。发生紧急情况,立即报告上级医师。 6.对所管患者应全面负责。下班前做好交班、接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患者向值班医师进行重点交待。 7.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患者每天上、下午至少各巡视1次,科主任和上级医师查房(巡视)时应详细汇报患者病情和诊疗意见,在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积极做好配合。 8.参加临床病例及术前讨论会,报告所管患者的病情、诊疗情况,并提出意见。 9.认真学习国内外新理论、新技术、提高业务水平,在主治医师领导下,承担一定数量的教学和科研任务,负责检查、指导实习医师的工作。 10. 随时了解患者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护士长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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