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中日友好医院继续教育管理条例》的通知
来源: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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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继续教育管理,营造良好的学术、学习氛围,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人事局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广泛征求科主任、专家意见,教育处重新修订了《中日友好医院继续教育管理条例》,经2010年5月28日院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日友好医院
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
各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继续教育管理,营造良好的学术、学习氛围,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人事局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广泛征求科主任、专家意见,教育处重新修订了《中日友好医院继续教育管理条例》,经2010年5月28日院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日友好医院
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