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对我院承担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进行奖励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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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我院的科研管理,调动本院职工申请院外科研项目的积极性,支持科技工作者圆满完成课题任务,在充分调研和征求相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经2010年4月30日院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将科研处制定的《关于对我院承担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进行奖励的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关于对我院承担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进行奖励的暂行办法》.doc
中日友好医院
二○一○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