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北京市科委生物医药处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科室及临研所:
为规范北京市科委生物医药处项目评审工作,提高评审工作的效率及科学性,北京市科委生物医药处拟建立生物医药专业专家库,其具体要求如下:
评审专家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要求: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医药专业、公共卫生管理学及其相关专业;
2、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办事公正、责任心强;
(2)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的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3)近5年主持过或目前正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1项或局级课题2项以上;
(4)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累计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含5篇),或在SCI、SSCI、或EI收录的的期刊上发表过系统深入的研究论文;或主编(副主编)所从事专业领域学术专著1部以上;
(5)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院士不限)
3、自愿、积极参加各项评审工作。
我院本次推荐北京市科委生物医药处专家截止日期为2010年4月1日,请各申报人将申请材料发至邮箱:zrkyc@126.com,科研处评审通过后另行通知进行网上填报。
联系人:肖 诚 刘国平 联系电话:5442
附件:专家信息表
科 研 处
2010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