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友好医院党委关于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为庆祝建党90周年,推动我院创先争优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加强医院党组织建设,激发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的内在动力,院党委决定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以下简称“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奖项设置
(一)评选范围
党的组织关系隶属于我院的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基层党组织均可参加评选。
(二)奖项设置(在职)
优秀共产党员为所在党总支党员总数的十分之一,共967名;
优秀党务工作者为所在总支党务工作者总数的十分之一,共20名;先进基层党组织为每个党总支2个,共10个。
(分配名额见附表)
二、评选条件及申报资格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有好的领导班子。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班子健全、团结,切实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切实承担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带头发挥表率作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党员干部为医院发展建设贡献力量,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群众满意率高。
2.有好的党员队伍。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党员整体素质较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党员教育内容充实,形式多样,注重创新,力求实效;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定,坚持经常性的、按计划发展党员,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3.有好的党建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积极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注重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实际探索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党内制度健全,民主氛围好,落实措施得力,党建工作成绩突出。
4.有好的工作局面。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工作深入细致,形成了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能够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形成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5.有好的群众反响。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6.基层党组织成立满2年。
(二)优秀共产党员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在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3.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开拓创新,在本职岗位做出突出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挥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4.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能够团结同志、助人为乐,具有较高的群众威望。
5.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成绩突出;在重大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中冲锋在前,不怕牺牲,作出突出贡献。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德心。
6.在我院工作满3年以上的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刻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党务工作,积极钻研党建理论,熟悉党建业务,能根据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新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效果显著。
3.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遵纪守法,廉洁勤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善于团结同志,同党员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积极有效地做好党的组织工作和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5.在遇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号召广大党组织和党员冲锋在前,勇往直前,认真履职,作出积极贡献。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投身医改、敬业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工作实绩突出。
6.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从事专职党务工作时间满2年、兼职党务工作满3年。
三、评选方法及程序
(一)动员部署
根据目前我院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实际情况,我院“两优一先”评选活动的推荐工作由各党总支统一组织,离、退休党支部推优工作由老干部处牵头组织。主要负责:及时传达上级及院党委有关文件通知精神,组织指导所辖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分配名额积极开展评选推荐活动,并按照要求填写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表(见附件2,3,4),认真总结撰写候选人(集体)的事迹(经验)材料。
(二)宣传选树
各党总支、党支部在“两优一先”评选活动中,要注意挖掘、选树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基层党组织中的先进代表,大力宣传报道先进典型、感人事迹和宝贵经验,使评选表彰过程成为弘扬正气、学习先进、对广大党员和群众进行宣传教育的过程。
(三)考察推荐
各党总支、党支部可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党员民主评议等情况综合考核党组织、党员,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提出推荐候选人(集体)。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候选人(集体)的意见,推荐名单需经总支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报院党委审批。
(四)评审公示
党委办公室会同人事、纪检部门对推荐候选人进行政审、考察后,报院党委审查批准。审核结果将在院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五)评选表彰
公示无异议后,院党委将于七一前夕召开表彰大会,对我院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通报表彰和事迹宣传,并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通知要求和评选条件进行逐级(国家卫生计生委直属机关、全国医药卫生系统)推优。
四、工作要求
(一)做到“三结合”、“三注重”
各基层党组织,要把“两优一先”评选活动与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结合起来;与深化医改结合起来;与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结合起来。坚持实事求是,保证推荐质量,切忌走形式、搞摊派。要注重推荐对象在党员和群众中的公信度;注重在工作一线培养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注重对推荐对象的严格筛选。
(二)准时上报
推荐候选人(集体)名单、推荐材料、申报表(可从医院网站“党群工作——文件通知”栏内下载)请于4月8日前报送党委办公室,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要求实事求是、文字精练、事例突出。
附件:1. 中日友好医院党委 “两优一先”评选名额分配表.doc
中共中日友好医院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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