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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点名挂号的通告

来源:医务处门诊办公室 浏览次数:

尊敬的患者朋友:

遵照《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师出诊管理改善预约挂号服务工作的通知》(京卫医字【2011】98号)要求,我院将于2011年7月7日起实行专家不点名挂号制度。特通告如下:

一、初诊患者只按照专业/专科和专家技术职称等级挂号,不再点名挂专家号。例如:患者挂心内科专家号,只需说明挂心内科主任医师还是副主任医师号,不再点具体专家名字挂心内科某某专家号。

二、患者就诊时,计算机自动将病人分诊到相应级别医师处就诊。

三、初诊后需复诊的患者,可以由医生预约下次就诊的号源(可指定专家姓名),患者持诊疗卡或社保卡于本次诊疗后尽快到挂号窗口取号。

医务处门诊办公室

201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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