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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友好医院招聘护理人员的通知
来源:护理部 发布时间:2008-06-04 00:00:00
因工作需要,中日友好医院招聘护理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1、大专以上学历(医学类重点院校);
2、北京市户口;
3、年龄30岁以下,身高1.60米以上;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认真、踏实肯干,善于沟通;
5、具备护士执业资格;
6、有三甲医院护理工作经验。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2号中日友好医院人事处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常兰娟 贾大川
联系电话:(010)84205702
传 真:(010)64287665
1、大专以上学历(医学类重点院校);
2、北京市户口;
3、年龄30岁以下,身高1.60米以上;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认真、踏实肯干,善于沟通;
5、具备护士执业资格;
6、有三甲医院护理工作经验。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2号中日友好医院人事处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常兰娟 贾大川
联系电话:(010)84205702
传 真:(010)64287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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