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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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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友好医院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招生简章(2012年版)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1-22 11:23:54

一、招生专业、学制、收费和每期招生名额:

1.肾内科专业(国家卫生计生委认证专业):学制1年,招收2-3名,当年2月底开学;

2.内分泌专业(国家卫生计生委认证专业):学制1年,招收2-3名,当年2月底开学;

3.抗感染药物专业(国家卫生计生委认证专业):

 a)学制1年(面向三级医院),招收2名,当年2月底开学;

 b)学制半年(面向县级医院和二级医院),每期招收2名,当年2月底和8月底开学;

4.临床药学学习(非国家卫生计生委认证专业):常年开展,可选3个月、6个月或短期。

以上各专业常年接受报名,经评价和考核择优录取和分配专业。

二、考核和结业证书:

1.参加国家卫生计生委认证专业的培训,按要求完成培训且考试成绩合格,颁发《临床药师培训结业证书》,同时获得中日友好医院进修证明和学分证书;

2.参加非国家卫生计生委认证专业的临床药学学习,按中日友好医院教育处相关规定办理证明及学分。

     三、国家卫生计生委认证专业报名条件

1.1年期专业:

 a)高等医药院校,临床药学专业或药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

 b)具有5年制临床药学专业毕业以上学历,在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工作1 年以上;

 c)药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以上,在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工作2 年以上;

 d)自愿从事临床药师工作,年龄在40 岁以下,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的学习和工作;培训期间无晋升、考试、会议、公务等需要离开培训基地的事宜;

 e)学员结业后,选送医疗机构应能确保其从事专职临床药师工作;

2.半年期专业:年龄可放宽至45 岁以下、药学专业专科以上毕业。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到当年开学前1个月。

     五、报名方式:

填写《中日友好医院临床药师培训学员申请表》(见附件1),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邮寄,同时附个人简历、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复印件(复印件一律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先行报名和联系,最终录取以盖章的表格为准。

     六、进修费:

1.一年收费5000元、半年收费3000元(不含住宿费);

2.参观学习(3个月以下)按天收费:50元╱天(工作日);

3.住宿费用视具体情况,以正式的进修通知书为准。

     七、联系方式:

1.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2号中日友好医院药学部丁庆明收(邮编100029

2.联系人:丁庆明、唐崑

3.报名咨询电话:010-84206032

4.报名邮箱:dqm_ing@139.com

附件1:中日友好医院临床药师培训学员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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