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友好医院D栋3.0核磁放射防护
中日友好医院3.0核磁放射防护改造工程进行院内招标,现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日友好医院3.0核磁放射防护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ZRYHYYJJC13002
三、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1包,院内3.0核磁放射防护改造工程,总面积约85㎡,为我院原有房屋的装修改造。涉及内容有防护工程、设备动力连接等。
四、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 构,证书有效,注册资金150(含)万元人民币以上。
2)具备国家卫生计生委射线防护器材防护质量检测中心颁发的《放射防护器材检测报告单》。
3)投标人必须提交从200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在北京市的工程业绩,并需出具有关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质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工程业绩清单。
五、入围投标人的遴选及招标方式的确定
院内组织相关处室对所有报名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核,遴选、确定招标方式及入围投标人。
六、报名须知
报名有效时间:自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含公布日)。
报名人须携带本公告中要求的资质文件进行验审。
报名地点:中日友好医院基建处,维特写字楼402。
项目联系人:郭亚晗 吴炜
联系电话: 84205505 84205518
传真电话: 84205518
中日友好医院基建处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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