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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 士 站:010-84205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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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友好医院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招生简章(2013-09)
一、 招生专业、学制和招生名额:
1. 肾内科专业(卫生部认证专业):学制1年,招收2-3名,当年2月底开学;
2. 内分泌专业(卫生部认证专业):学制1年,招收2-3名,当年2月底开学;
3. 抗感染药物专业(卫生部认证专业):
a) 学制1年(面向三级医院),招收2名,当年2月底开学;
b) 学制半年(面向县级医院和二级医院),每期招收2名,当年2月底和8月底开学;
4. 临床药学进修(非卫生部认证专业):常年招生,原则上进修时间为半年,3个月以下只作为参观学习。
以上各专业常年接受报名,选送单位三级医疗机构优先,经评价和考核择优录取和分配专业。
二、 考核和结业证书:
1. 参加卫生部认证专业的培训,按要求完成培训且考试成绩合格,颁发《临床药师培训结业证书》,同时获得中日友好医院进修证明;
2. 参加非卫生部认证专业的临床药学进修,按中日友好医院相关规定办理证明。
三、 卫生部认证专业报名条件:
1. 1年期专业:
a) 高等医药院校,临床药学专业或药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
b) 具有5年制临床药学专业毕业以上学历,在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工作1 年以上;
c) 药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以上,在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工作2 年以上;
d) 自愿从事临床药师工作,年龄在40岁以下,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的学习和工作;培训期间无晋升、考试、会议、公务等需要离开培训基地的事宜;
e) 学员结业后,选送医疗机构应能确保其从事专职临床药师工作;
2. 半年期专业:年龄可放宽至45 岁以下、药学专业专科以上毕业。
四、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到当年开学前1个月。
五、 报名方式:
填写《中日友好医院临床药师培训学员申请表》(见附件1)、《中日友好医院进修医师申请表》(见附件2),由选送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盖章的附件1和附件2的扫描件先行报名,确定录取后邮寄原件,同时附个人简历、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复印件(复印件一律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六、 进修费(具体变动见中日友好医院相关规定):
1. 一年收费6000元、半年收费4000元;
2. 参观学习(3个月以下)按天收费:50元╱天(工作日);
3. 进修期间食宿自理。
七、 联系方式:
1.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2号中日友好医院药学部临床药学组收(邮编100029)
2. 联系人:丁庆明、唐崑
3. 报名咨询电话:010-84206032
4. 报名邮箱:dqm_ing@139.com;tangkun733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