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友好医院

青年园地

网络团校

文字大小

秦宜智同志在中国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启动暨2014年全团青年志愿者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2月28日)

来源:团中央网站 浏览次数:

今天,我们召开中国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启动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团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工作安排,联合中国残联共同启动、部署中国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
  党中央对共青团和青年志愿者工作高度重视。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团中央组织的“实现中国梦·青春勇担当”五四主题团日活动并发表重要讲话,参加“快乐童年·放飞希望”六一主题队日活动,出席团十七大开幕式并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指出了共青团工作必须把握的三个根本性问题,明确了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两大战略性课题,对广大团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去年12月5日,在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实施2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给华中农业大学“本禹志愿服务队”回信,指出“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勉励“本禹志愿服务队”的同学们“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坚持与祖国同行、为人民奉献,以青春梦想、用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这也是对广大青年志愿者寄予的殷切期望。去年9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副主席李源潮同志在乌鲁木齐出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10周年座谈会并发表讲话,并先后多次对推进青年志愿者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做好新形势下共青团和青年志愿者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国青年志愿者事业是我们党领导的共青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创新工作领域、服务社会需求的一大创举。1993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社会各界的广泛关心和大力支持下,中国青年志愿者事业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以率先实施志愿服务项目、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深化服务领域等为标志,累计组织动员4000多万青年志愿者,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在全社会打响了青年志愿者品牌。二是以“党政关注、社会急需、青年能为”为切入点,集中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中国青年志愿者海外服务计划、大型赛会等志愿服务重点工作,形成了“品牌带动”发展战略,推进了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实现跨越式发展。三是以履行共青团根本职责为使命,发挥志愿服务动员优势和社会功能,推动青年志愿者工作在组织青年、服务青年、促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等全团工作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为主线,动员广大青年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引领了社会文明新风和当代青年的精神时尚。五是以活跃基层青年志愿者工作为导向,通过支持、服务并指导基层,加强了各地青年志愿者工作的组织、队伍、项目、机制等建设,促进了中国青年志愿者事业的全面活跃和发展。
  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实施以来,坚持把助残作为一项重要内容。2002年4月,共青团中央、中国残联共同启动实施了“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动员数百万青年志愿者通过“一助一”、“多助一”等形式,帮助残疾人解决了很多实际困难,促进了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特别是近些年来,不少地方把志愿助残纳入党政工作大局,加强部门联动,提供政策保障,扩大了志愿助残队伍,深化了志愿助残服务内容,提升了志愿助残实效,为进一步深化志愿助残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在此,我代表共青团中央,向多年来坚持开展志愿助残工作的广大青年志愿者朋友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向关心支持青年志愿者行动和共青团工作的中国残联及各级残联组织表示衷心的感谢!
  刚才,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鲁勇同志从推进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的战略高度,对启动实施“阳光行动”作了重要部署,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4位同志作了典型发言,从推进整体工作、深化服务内容、抓好助残工作保障、活跃基层队伍等不同角度,介绍了开展志愿助残工作的经验体会,讲得都很好。希望与会同志在分组讨论中进一步加强交流,多谈谈特色工作、共性问题和破解难题的意见建议。残疾人事业的政策性、专业性很强,残联的各方面工作发展得很快,共青团的同志要多向残联的同志请教、交流,把问题找准确、研究透、解决好,大家齐心协力把今后的工作做得更好。今天晚上召开的全团青年志愿者工作会议上,鸿雁同志还将对全团青年志愿者工作作出具体的安排和部署。下面,我着重就启动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进一步提升青年志愿者工作科学化水平,谈几点意见,与大家一起交流。
  
一、充分认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描绘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发出了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时代号召。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也是中国青年运动、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的时代主题。2013年6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明确指出,共青团要着力帮助每年600多万的高校毕业生、大量城乡贫困家庭青年、大量残疾青年、大量在城市和乡间流动的农村青年、几千万农村留守儿童解决实际困难。这些重点青少年群体涉及亿万家庭,关乎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的实现。如何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充分挖掘好、发挥好青年志愿者工作优势,把中央的要求和全团的部署落到实处,服务好包括残疾青少年在内的困难群众,是共青团面临的重要而紧迫的历史任务,可以说是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1.实施“阳光行动”,是共青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举措。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梦同样承载着残疾人的美好向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当然包括着残疾人的同步小康。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的高度,看待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在我国,有上千万残疾青少年,其中有不少残疾青少年还生活在贫困之中,上不起学、看不起病、就不了业,在生活学习发展中遇到很多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通过实施“阳光行动”,最广泛地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加入志愿服务的行列,不断整合资金、人力、物力、项目等资源服务残疾青少年群体,为他们送去切实、长久、有效的帮扶,这是共青团抓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条工作主线的应有之义,也是共青团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然要求。
  2.实施“阳光行动”,是引导青少年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的重要载体。引导青少年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党交给共青团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注重发挥社会实践的养成作用,特别是要为广大青年搭建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活动平台。“阳光行动”能够在广大青年志愿者和残疾人之间搭建起一座爱的桥梁,是引导青少年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的重要载体。一方面,为残疾青少年提供切实的帮助,使他们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国家和社会进步的阳光,进而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加深对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和社会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核心价值的认同。另一方面,对广大青年志愿者来说,投身志愿助残服务是一个在实践中接受教育、在体验中获得真知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广大青年志愿者对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会有更深的理解,对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价值会有更深的体会。相信随着“阳光行动”的深入实施,一定会吸引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参与到志愿助残服务中来,一定会帮助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熏陶中健康成长。
 
 3.实施“阳光行动”,是共青团和残联组织投身全面深化改革伟大事业、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探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要战略部署,提出要“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强调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今天,我们联合启动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就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助残领域积极探索既坚持政府主导、又坚持市场推动、同时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新模式。希望通过实施“阳光行动”,能够动员广大青少年、社会公众和大量青年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到志愿助残事业中来,在日常照料、就业支持、支教助学、文体活动和爱心捐赠等方面为残疾人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在社会筹资、项目推广、活动组织、管理激励等工作中各尽所能、各展所长,在服务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准确把握启动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的部署要求
  1月11日,团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共青团工作五年发展纲要》中,明确提出启动实施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这次会议上,共青团中央、中国残联联合印发了《共青团中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的通知》,对实施这项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各地要认真贯彻通知精神,确保“阳光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把握实施“阳光行动”的新要求。2010年7月,中央文明办、中国残联、共青团中央等8部门部署开展志愿助残工作以来,各地共青团组织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规划,完善政策,建设阵地,开展服务,推进了青年志愿助残工作的积极发展。但同时,我们也感到,共青团参与开展的志愿助残工作无论在组织招募、服务方式、覆盖范围、社会动员、体制机制方面,还是在推进的广度、深度和力度方面,都需要结合新的形势,不断深化,特别要围绕广大残疾青少年多元化的学习、生活、就业、情感等服务新需求,用更加务实、真诚的工作,大胆创新,奋力推进。这次启动实施“阳光行动”,是共青团中央、中国残联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联合推出并深化实施的全国性重点志愿服务品牌。在工作思路上,我们更着眼于志愿助残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发展;在组织领导上,我们要求共青团、残联齐抓共管,通过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等举措,强力推进并纳入管理考核;在服务内容上,我们在各地近年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归纳梳理了5个方面20多项具体内容,涉及残疾人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更多的共性需求和大量的个性需求;在服务对象上,把工作重点聚焦在残疾青少年群体,并尽力帮助其他残疾人及其家庭。这些都是这次实施“阳光行动”作出的新部署、提出的新要求,各地要统一思想,用更宽的视野、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去推动这项工作深入发展。
  
2.确保“阳光行动”开好局、起好步。要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我们已和中国残联领导同志充分沟通、协商,全国层面的工作由团中央书记处、中国残联理事会负责,省、市、县三级由团委和残联党组负责,切实把实施“阳光行动”摆上重要日程。坚持领导带头,形成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抓青年志愿者助残工作的良好态势。要加强与残联系统的分工协作,加强统一规划,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职责,一步一步把各项工作谋划好、协调好、落实好。要加强管理考核,把中国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纳入各级共青团、残联组织综合考核之中,形成全国统一规划、各级分层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今年3月5日中国青年志愿服务日期间,各地要统一行动,以“心手相牵,共享阳光”为主题,坚持省、市、县和基层联动,依托“阳光行动”,掀起青年志愿助残的热潮。
  
3.完善“阳光行动”的服务机制。要组建助残志愿者队伍。采取多种办法,广泛动员社区、农村、机关、高校、企事业单位、新社会组织等领域的青年和社会公众,组建一支规模适中、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特别是抓好骨干志愿者的招募、选拔、培训和管理等工作。要坚持和完善“团队帮扶+结对接力”等服务机制。鼓励以团队的形式,在与残疾人机构或残疾人团体等开展“大结对”基础上,逐步做好与残疾人、残疾人家庭的“小结对”工作。要加强助残志愿者阵地建设。依托残联系统已经建设的温馨家园、工疗站、康复中心、托养中心等机构,及时提出助残阵地开放使用、日常运转、管理考核等工作办法,促进志愿服务在助残阵地的有效开展,同时,将助残工作引入相关基层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要深化志愿服务内容。鼓励各地在开展5项服务内容基础上,结合实际,深化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形成内容丰富、服务广泛的助残志愿服务项目。总之,要通过抓志愿者招募、抓“大、小结对”、抓阵地使用、抓项目推广等举措,形成集队伍、结对、服务、阵地、内容等为一体的“阳光行动”常态化运行机制。
  
4.加强“阳光行动”的工作保障。要积极争取文明办、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支持,不断完善“党政领导、部门支持、社会协同、项目带动”的工作格局。要加强资源整合。各级共青团、残联组织要积极整合本系统内项目资金等资源,用于支持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期间的保险、交通、培训等工作。共青团、残联通过搭建项目平台等方式,支持基层助残志愿者骨干培训、示范基地培育和项目实施推广等工作。要加强表彰激励。把志愿助残工作典型纳入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和全国残联系统助残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等各级共青团、残联相关表彰范畴。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特别是要把新媒体作为扩大“阳光行动”宣传动员的主渠道,精心设计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形成新媒体运用与活动开展互相补充、相得益彰的良好局面。

三、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应当坚持的几个原则
  实施“阳光行动”,是共青团、残联组织长期坚持推进的重要工作,涉及残疾人、志愿者和社会的方方面面,政策性、专业性、社会性都很强。要遵循残疾人事业和志愿者工作的客观规律,因时、因地、因人制宜,推动“阳光行动”深入持续健康发展。
  
1.坚持“两个为本”。参与“阳光行动”的主体,既包括残疾人,也包括志愿者,要坚持以残疾人为本和以志愿者为本的“两个为本”理念。把残疾人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志愿助残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在残联系统指导支持下,下大气力做好残疾人需求调查,按需对接志愿服务。注重调动残疾人参与的积极性,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融入社会,参与发展,共享成果。要充分调动志愿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动员基层共青团、残联、志愿者组织和骨干志愿者通过有效整合志愿助残资金、人力等资源,培育、复制和发展志愿助残项目,扩大志愿助残的参与度、覆盖面和影响力。
  
2.坚持量力而行。不能急于求成,关键是做得实。要客观分析残疾人工作现状,合理设计志愿助残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志愿者工作特点,不能“包打天下”、大而化之。要坚持循序渐进、务实推动,切实用志愿助残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残疾人、取信于社会。这次部署中,我们提出了推进“阳光行动”的4年3个阶段的目标任务,即经过4年时间的努力,基本实现青年志愿者助残工作常态化发展的目标。具体包括3个阶段:2014年,实现在全国的统一部署、宣传动员,基本摸清残疾青少年底数;2015、2016两年,加强建设,深入推动,基本实现对城镇残疾青少年的结对全覆盖;2017年以后,使“阳光行动”基本覆盖城乡残疾青少年并实现青年志愿助残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之所以作了这个安排,就是要引导大家树立持续的思想、务实的作风,把每一项工作做实、做好。
  
3.坚持基层导向。实施“阳光行动”,重在基层,关键在服务需求的对接。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不断激发基层开展志愿助残的内生动力,推动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和工作项目创新。以县市区旗为重点,动员青年志愿者深入街道社区、乡镇村、机关、高校、新社会组织、康复机构、托养机构、特教学校等,认真摸清辖区青年残疾人基本情况,及时开展志愿者与残疾人的结对工作,使“阳光行动”各项决策从基层来、到基层去、在基层落实。要加强对志愿助残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成果运用,在鼓励基层结合实际先行先试、创新探索的同时,更加注重普遍性、规律性和可复制性,推动更多基层“点”上经验在全国“面”上“开花”。加大对基层工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把工作资源向基层倾斜,把工作力量向基层集中,把工作载体向基层转移。
 
 4.坚持专群结合。俗话说,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开展志愿助残工作,尽管有一定的专业要求,但普通人并不是不可为、不能为。恰恰是大量普普通通的人们,通过当志愿者,为广大残疾人提供了医学专业方面代替不了的大量服务,在促进整个残疾人事业中发挥着巨大作用。志愿助残的项目设计要着眼于残疾人需求的普遍性和普通人参与志愿服务的普遍性,“门槛”要低,要易操作,人人可为、人人能为,只有植根于普通人中,志愿助残项目才有生命力。近年来,在有些地方也曾出现过不顾及残疾人感受、不照顾残疾需求而盲目服务“被志愿”的现象,我们要引以为戒。要把助残志愿者的岗前培训抓好抓实。与此同时,鼓励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青年志愿者运用专业理念、知识和方法从事相关专业的志愿活动,比如法律职业人员可以开展法律援助、医务工作者可以开展义诊、特教老师可以开展支教助学和手语普及等志愿服务。
  
5.坚持统筹协调。要统筹协调好不同类别残疾人的服务要求。紧密结合盲人、聋人、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人自身特点,设计项目,开展培训,搞好服务。要统筹协调好“阳光行动”与团内其他志愿服务品牌。全团一直实施的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型赛会、海外服务等,要继续做深、做透、做强;同时,运用这些项目积累的人力、政策、组织等成果,支持“阳光行动”的发展。要统筹协调好“规定动作”与地方“自选动作”。对于实施“阳光行动”的总体安排、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等“规定动作”,继续坚持考核制度,同时,鼓励各地开展特色志愿助残工作,坚持对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项目的分类指导。要统筹协调好青年志愿助残与其他领域助残。加强团内资源、力量互动,发挥好红领巾助残等团内各战线已有助残工作的综合效应。联系社会力量,吸纳社会资源,通过共建共享、合作发展等方式,形成志愿助残工作的强大合力。
 
 四、全面提升中国青年志愿者事业的科学化水平
  中国青年志愿者事业经过20年的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各级共青团、青年志愿者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本禹志愿服务队”的回信精神,以实施“阳光行动”为契机,注重育人导向、事业导向、基层导向,坚持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社会化动员、事业化发展、制度化保障,全面提升中国青年志愿者事业的科学化水平。
  
1.注重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青年志愿者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共青团工作的主线,也是青年志愿者工作的主线。各级团组织要结合党对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根本要求,把握共青团的三个根本性问题和两大战略性课题,始终把青年志愿者行动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进行谋划和推进,在党政关心、社会关注、青年关切的领域设计项目、整合资源、建立机制。当前,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紧密结合青年志愿者工作特点,注重从社会建设的范畴和规律出发来谋划志愿服务。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通过委托承办、购买服务、政府补贴、项目合作等方式整合资源,指导、支持基层志愿服务组织申报并实施志愿服务项目,推进青年志愿者在社会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2.注重通过志愿服务加强对青年的思想引领。志愿服务是崇高的事业,蕴含着丰富的思想资源。我们要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突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理想主义、精神引领和实践育人,使参与志愿服务的青年心灵得到升华、境界得到提高。要善于把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实践与坚定理想信念结合起来,帮助广大志愿者认识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关系到国家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也关系到社会和谐和每个人的幸福。对接受志愿服务的群众来说,重点是要通过志愿服务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团组织和全社会的关爱,在全社会大力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氛围,使每一个人都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积极拥护者、支持者、参与者,形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
  
3.注重提升志愿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志愿服务的整体能力和水平,是保持青年志愿者行动在我国志愿服务工作中“排头兵”地位、打造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一环。要提升基层志愿服务组织活力。稳步扩大基层青年志愿者的组织覆盖,推动高校、企业、社区和乡镇普遍建立青年志愿者组织,在抢险救灾、环境保护、助老助残等专业性较强的志愿服务领域建立专业志愿者组织。坚持发挥基层团组织在青年志愿者组织中的核心作用,发挥基层青年志愿者组织在各类青年社会组织中的枢纽作用。要提升志愿服务团队的服务能力。壮大注册志愿者队伍,并从中遴选、培育一批在青年中具有较强号召力的骨干志愿者。通过集中培训、网络公开课、现场指导、体验式教学等多种方式,提升骨干志愿者和青年志愿服务团队的专业技能。要提升青年志愿者项目的实施水平。加强对项目的规划和指导,促进地方项目健康发展,建立分层、分类的志愿服务项目库,形成覆盖广泛、内容丰富、具有较高专业水准的志愿服务项目体系。要提升青年志愿服务平台建设的成效。搭建志愿服务活动组织、项目推广、资金筹集、技术支持等多种平台,形成一批有效对接志愿服务需求,高效整合社会资源,规范标准的实体型、网络型、复合型平台。
  
4.注重青年志愿者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青年志愿者工作制度的设计、规划和落实,特别是多研究管总、管用、管长远的制度。要用立法管总。目前已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16个较大城市对志愿服务进行了立法。团组织要积极推动立法,同时也要善于运用法律,落实执法责任、规范志愿服务关系,保障青年志愿者事业发展。要建立起务实管用的激励保障制度。比如,志愿者的星级认证制度、表彰制度、志愿者权益维护、意外伤害保险等。可积极争取有关机构、企业支持,先从我们重点志愿服务项目中的骨干志愿者做起,不断完善志愿者的激励保障机制。要加强青年志愿者工作自身建设,坚持加强自身建设与开展服务活动的统筹推进,努力把工作成果转化为提升团的吸引力、凝聚力的重要内容和手段。要加强各级青年志愿者协会建设。坚持“开门办协会”的理念,坚持开放性、包容性、社会性的有机统一,积极吸纳社会功能强的青年社会组织成为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会员单位,使之成为团组织可覆盖、可影响、可协调的正能量。
  同志们,全面启动中国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的号角已经吹响!实施“阳光行动”,共青团、残联系统有着坚实的工作基础。共青团组织具有组织优势、动员优势,能够把分散在社会各方面的人力、财力、物力等资源有效组织起来、动员起来,通过团组织的制度化安排,形成开展志愿助残工作的持久力量。残联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最熟悉残疾人群体的生活状况、分布情况,最掌握服务残疾人的政策措施和残疾人的迫切要求,积累了丰富的助残工作专业经验,具有明显的专业优势。我们要坚定信心,携起手来,把两个系统的工作优势用好、用足,最大限度地调动政策资源、资金资源、专业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资源,把残疾人的需求与广大青年参与社会、服务社会的热情有效对接,促进志愿助残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让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央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社会各界的关注关心以及广大青年志愿者的积极参与下,凝聚力量,务实创新,常抓不懈,不断开创青年志愿助残工作新局面,以青春梦想、用实际行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4年3月25日印发)

上一篇: 汪鸿雁同志在中国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启动暨2014年全团青年志愿者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下一篇: 日语课堂第一期-常用语会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