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鸿雁同志在中国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启动暨2014年全团青年志愿者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2月28日)
这次在团中央、中国残联召开中国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启动会议期间,套开2014年全团青年志愿者工作会议,主要任务就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本禹志愿服务队”的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团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工作部署,全面总结2013年全团青年志愿者工作,集中部署2014年的工作。
团中央书记处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宜智同志专门出席今天下午的中国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启动会议并作了讲话,充分肯定了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实施20年的工作成效,系统部署了中国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深刻指出了全面提升中国青年志愿者事业科学化水平需要把握的重要问题。宜智同志的讲话,是对全团青年志愿者工作的总要求、总部署、总动员,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刚才,4位同志从提升项目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强志愿服务实体型平台建设、完善志愿服务体制机制、深化关爱行动“四位一体”工作格局等方面,作了很好的发言。下面,就如何贯彻落实宜智同志的要求,和大家交流几点意见。
一、关于2013年全团青年志愿者工作
2013年是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实施20年的一个缩影,对于全团青年志愿者工作来说,可以说是大事多、收获大的一年。2013年1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给华中农业大学“本禹志愿服务队”回信,充分肯定青年志愿者工作,并勉励广大青年志愿者以青春梦想、用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9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副主席李源潮同志出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10周年座谈会并发表讲话。经过全团上下的共同努力,去年一年的工作取得新的重要进展。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回信精神,集中开展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实施20周年志愿服务活动。在团中央书记处直接领导下,全团掀起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回信精神、纪念青年志愿者行动实施20周年的活动热潮,纷纷开展集中活动。团中央集中组织了“青春志愿行、共筑中国梦”青年志愿者社区志愿服务、“青年志愿者之歌”典型宣传、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20周年新闻发布会等活动。12月5日当天,团中央书记处7位同志分别以普通青年志愿者的身份,分赴北京、广东、湖北、云南等地,和基层青年志愿者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回信精神、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各级团组织进一步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和青年志愿者踊跃投身志愿服务。湖北省团组织开展了“荆楚志愿潮·星耀中国梦”主题活动,天津市团组织开展了“投身志愿服务、建设美丽天津”专项活动,陕西省团组织开展了“共话志愿情·同圆中国梦”主题活动等。辽宁、湖南、江西等省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区志愿服务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江苏、福建、河南、湖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甘肃等省区市党政负责同志通过作出批示、调查研究、参加活动等多种方式,对推动当地青年志愿者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深入推进青年志愿者工作体系建设和重点项目,逐步完善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工作布局。目前,共青团组织已在全国各省区市、主要行业系统以及大多数市、县和高校建立了青年志愿者协会,建立了13万个志愿服务站(基地),形成了比较完善的青年志愿服务工作体系。去年以来,全团继续深化重点志愿服务项目,完善志愿服务工作布局,带动青年志愿者事业全面发展。一是深入推进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各地通过举办专题研讨班、发文部署、专题调研,进一步加大组织化动员力度。安徽、四川、重庆3省市将关爱行动列入党委、政府民生工程,广东、吉林、湖南3省把关爱行动作为全民志愿服务内容、人才培养计划或文明城市考核验收指标体系统筹推进。吉林、黑龙江、上海、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广东、重庆9省市团委将关爱行动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形成了关爱行动与团内各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的局面。北京、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海南6省区市实现了结对学校全覆盖;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贵州、陕西15省市的农民工子女结对率均达到90%以上。目前,这项工作已在全国2805个县市区旗实施,已结对农民工子女较集中学校5.4万所,结对农民工子女1482万人,参与结对的志愿者550万人,建设各类规范性活动阵地4.9万多个,团中央直接支持基层建设示范性 “七彩小屋”929个,初步形成了机制、队伍、内容、阵地的“四位一体”工作格局。二是扎实推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研究生支教团工作。全年新招募西部计划志愿者10009名,在岗志愿者总规模保持在17500人左右。从全国170所高校选拔1811名优秀毕业生组建了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加强对西部计划服务县和高校项目办开展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江苏、河南、广东、四川、兵团等地建立了西部计划志愿团队专项培训制度。团中央部署开展了“中国梦·西部情”西部计划10周年巡回报告团活动,指导各级项目办共开展500多场报告会,参加北京报告会的6名青年志愿者作为优秀代表,应邀参加了习近平总书记出席的“实现中国梦·青春勇担当”五四主题团日活动。三是认真完成中国青年志愿者海外服务计划有关任务。继续做好海外计划重点项目志愿者派遣工作。向亚洲、非洲的5个国家派遣青年志愿者71人。分别启动援助乌干达项目和援助塞拉利昂项目。加强青年志愿者海外计划操作规程、服务领域与专业菜单的研究与制定。四是切实做好大型赛会志愿服务工作及抗震救灾协调工作。辽宁、江苏、北京、天津等地团组织圆满完成了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第二届亚洲青年运动会、第九届中国(北京)国际园林博览会、第六届东亚运动会等大型活动的志愿服务工作。四川团省委牵头承担“四川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社会管理服务组”的职责,统筹协调做好灾区社会管理服务工作。甘肃团组织成立共青团抗震救灾前线指挥部和志愿者服务工作站,北京、重庆等震区外团组织积极组织专业救援志愿者队伍及时支援了灾区抗震救灾救援工作。
3.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进一步提升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社会影响力。团中央组织召开了第九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表彰暨学雷锋座谈会,推荐志愿服务项目参加中央电视台《社区英雄》栏目,推介优秀青年志愿者微电影参加杭州国际微电影展,开展“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文化成果网络展”活动。各地团组织推出大量反映青年志愿者题材的文化作品。西藏青年志愿者协会联合区电视台开展了《你我身边的活雷锋》典型事迹宣传活动,天津市团组织开展了“天津青年志愿者形象大使”评选活动,陕西省团组织实施了“一张纸献爱心”志愿服务工程,河南省团组织深化实施了青年英雄帮扶行动,湖南团省委联合湖南师范大学成立了湖南青年志愿者培训与研究基地等,进一步繁荣和发展了志愿文化。加强微博等新媒体运用,中国青年志愿者政务微博体系建设涵盖全国、省、市、县4级协会和项目专员,微博体系成员共发布信息4万余条,被转发评论30余万条,入选“全国百大政务微博”,在团委类政务微博排名中保持在前10位。
4.建立健全青年志愿者工作的体制机制,切实提升志愿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团中央修订了《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青年志愿者的注册、认证、考核和激励等实施细则;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有计划地解决西部计划等长期志愿者和关爱行动项目专员等的保险问题。一些地方通过修订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印发志愿服务记录办法实施细则、推行“志愿服务记录制度”等,进一步推进志愿者管理的制度化建设。青海省制定了《促进青年志愿者就业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西部计划志愿者纳入“人才兴疆”战略规划,湖南团省委发布了《湖南省青年志愿者协会分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团市委制定《关于将入团积极分子学雷锋、践行志愿精神作为入团考察重要内容的意见》等,加强对开展志愿服务的制度保障。
全面总结和系统回顾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20年的发展历程,给予我们很多宝贵启示。主要有:一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共青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找准切入点,始终把青年志愿者行动摆在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二是必须坚持团的属性、青年特色,充分发挥共青团在青年志愿者工作中的指导作用,发挥青年志愿者行动在实践育人、思想引领和组织青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三是必须坚持尊重基层、志愿者为本,尊重青年志愿者的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基层大胆创新,不断深化志愿服务内涵;四是必须坚持立足常态、重在实效,推动志愿服务便利化参与、日常化开展,不断满足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共同享有志愿服务的需求;五是必须坚持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统筹重点品牌与整体工作、开展活动与加强建设、实践推动与理念传播、国际经验与中国国情等关系,注重对不同地区、领域和行业志愿服务工作进行分类指导;六是必须坚持精神引领、社会动员,始终把弘扬志愿精神作为一条主线贯穿青年志愿者工作始终,丰富青年思想引领实践载体,影响和带动社会各界参与志愿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等等。这些基本经验,是全面提升中国青年志愿者事业科学化水平的重要理论和实践成果,我们一定要坚持好、运用好、发展好。
二、扎实做好2014年全团青年志愿者工作
今年1月6日,党中央书记处在听取团中央工作汇报时,对进一步加强青年志愿者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副主席李源潮同志多次对推进青年志愿者重点品牌、发挥青年志愿者重要作用等给予充分肯定、作出重要指示。团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都把青年志愿者工作摆在共青团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全局工作中部署安排。宜智同志先后多次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并经常召集会议专题研究青年志愿者工作。这些,都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青年志愿者工作指明了方向。
当前,青年志愿者工作面临重要机遇和挑战。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看,志愿服务工作已上升为党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工作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部署,并明确提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这为青年志愿者工作发挥社会动员、社会服务、社会协同、社会引领等功能,积极承办政府事务、不断调动社会参与、广泛开展服务活动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从党对共青团的要求来看,牢牢把握“三个根本性问题”、破解“两大战略性课题”,为青年志愿者工作提供了新的工作舞台。通过推进基层志愿服务组织、壮大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志愿服务阵地、弘扬志愿精神等举措,能够提高青年志愿者行动在广大青少年中的吸引力、凝聚力,延伸和扩大共青团的组织覆盖,促进共青团的职责履行和事业发展。从青年志愿者行动发展态势看,目前,在体系内,各有关部门开展的专业志愿服务的规模、人数和项目发展很快,可以说是“群雄并起”;在体系外,社会组织发展迅猛,大量青年在社会组织聚集并参加多元化的志愿服务活动;在网络上,活跃着形式多样、种类繁多的青年公益组织,且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主;还有,广大青年参与志愿服务热情高涨,但我们的工作落后于青年的热情、理念、认识,志愿服务的“供给”能力不足;等等。这些都给青年志愿者工作带来新的挑战。我们必须充分发挥先发优势,进一步把青少年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调动好、保护好、发展好,全力打造青年志愿者工作在实施规模、组织覆盖、队伍建设、机制标准、影响力、公信力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保持在我国志愿服务事业中的“排头兵”地位。
根据团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总体部署,做好2014年全团青年志愿者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本禹志愿服务队”的回信精神,抓好《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发展规划(2014-2018)》的分解落实,扎实推进青年志愿者行动的组织、队伍、项目、平台、文化、机制等各项建设,为保持青年志愿者行动在我国志愿服务事业中的“排头兵”地位奠定坚实基础。
1.加强组织建设。要完成传统领域的“扩面”。加强各级协会建设,尤其要加强市、县两级青年志愿者的规范注册工作,积极争取党政支持,推动70%左右的市县普遍成立团属青年志愿者协会。要推动市级以上青年志愿者协会吸纳10个有一定影响力的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开展骨干培训,探索孵化措施,增强枢纽型功能。要向行业、新领域延伸组织网络。总结“本禹志愿服务队” 等工作经验,着力加强基层青年志愿服务队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着力建设一大批面向基层、深入社区、触角广泛的青年志愿服务团队。充分依托共青团组织体系和干部队伍,采取组织化推进和社会化动员相结合的方式,完善“基层团组织+辖区志愿者组织”的组织框架。
2.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注册工作。通过网上注册、线下注册、网上项目征集与发布、人员招募与注册、服务对接与管理、信息交流与互动等,拓宽志愿者招募渠道、参与范围。培育骨干队伍。按照“分层管理、分类培训”的原则提升骨干志愿者综合素质,编制全国统一的培训教材,通过集中培训、网上公开课、现场教学、新媒体互动等多种方式,提升培训效果。依托基层团组织、青年志愿者协会、社会公益机构,培养一批大局意识强、管理能力强、宣传动员强、奉献精神强的骨干志愿者队伍。抓好 “阳光行动”、关爱行动、西部计划、海外计划、大型赛会、应急救援等重大项目骨干志愿者的培养、联系,并持续发挥他们的作用。
3.加强项目建设。注重加强顶层设计,科学规划各级职责,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坚持资源向基层倾斜。大力支持基层项目。支持、鼓励各地按照党政关注、社会需要、青年愿为的原则,广泛实施各类志愿服务项目。进一步加大对县级以下青年志愿者组织实施项目的支持、引导力度,加强对高校、社区、企业和各类青年自组织等基层较活跃的青年志愿服务团体的指导和服务。不断发展小微志愿服务项目,鼓励引导他们开展全团的品牌项目。强化项目管理和项目库建设。加强项目征集、开发、展示、申报等工作,建设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库,分层级、分领域建立和完善青年志愿服务项目体系。
4.加强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志愿服务平台建设,以社区活动阵地为依托,建立一个便于社区居民反映需求、便于志愿者提供服务的平台,推进志愿者注册、管理、认证、培训等工作,使青年志愿者行动在社区扎下根、常态化。推进“七彩小屋”、志愿者驿站等终端服务阵地建设标准化。将“中国青年志愿者网”改造成为全国青年志愿者工作的枢纽型门户网站。建立常年开放的全国性志愿服务项目网上展示、交流、合作平台。进一步推广“志愿服务广交会”、“北京志愿服务推动日活动”、“宁波志愿服务洽谈会”等经验做法,支持分层分级的综合平台建设。广泛开展网络“微公益”活动。推广中国建设银行“积分圆梦·微公益”平台与“七彩小屋—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合作经验,争取更多专业机构参与支持青年志愿者工作。
5.加强志愿文化建设。大力开展志愿者评选表彰、风采展示、故事征集等活动,引导更多青年把志愿服务作为自主选择的一种精神时尚。加强文化产品创作力量,不断推出志愿服务文化精品力作。扩大志愿服务文化的传播。深化志愿服务理论研究与交流。加强对国内外志愿服务规律的认识、运用和发展。努力推动出台支持志愿服务相关政策,如设立志愿服务学分、开设公共课等。开展国际项目合作与交流。创新志愿文化宣传手段。更加重视宣传策划,彻底改变为宣传而宣传方式。更加重视发挥传媒作用,通过多种合作模式,形成持久的冲击力、渗透力和感召力。
6.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党政支持、共青团承办、项目化管理、社会化运作”的青年志愿者工作格局,吸纳更多的社会团体和市场主体,广泛联系各类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真正形成社会化组织青年的新格局。完善“结对+接力”的基本运行模式,健全立项评审、实施推进、过程管理、评估考核等制度,推进大型赛会、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的标准化建设。建立服务保障机制。鼓励各地积极争取将青年志愿者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争取有关部门制订针对青年志愿者升学、就业、使用社会公共设施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加快志愿服务立法的进程,争取在立法中体现政府委托共青团购买公共服务、吸纳社会资源、加强志愿者激励考核与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级要把本地区、本系统5年规划的落实作为管总、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来抓。抓住党和政府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契机,争取将青年志愿者行动纳入本地党委政府重要工作部署。5年规划是个纲,提出的是一个大原则、大方向,关键是要从5年规划的总要求出发,因地制宜做好2014年各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通过建立规划实施的统计监测、绩效评估、动态调整和监督考核机制,制定细则,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对2014年度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通过适当方式对结果予以公布。
当前全团推进的几个重大志愿服务项目,要加强统筹、协同推进。举全团之力抓全国性大项目、促进整个事业发展,是多年来全团开展青年志愿者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要继续坚持好、运用好。启动“阳光行动”,是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是团十七大以来团中央书记处经过认真研究推出的一个全国性重点工作项目。同时,要继续深入推进其他重大志愿服务项目,该考核的纳入考核,确保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队伍不散。要强力推进关爱行动。这项工作目前发展态势好,但难度也大,正处在“爬坡”阶段,不进则退。今年要在抓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子女学校结对全覆盖、骨干队伍的培训指导、服务内容的常态实效、阵地建设的规范化上下功夫,把关爱行动的队伍、内容、阵地、机制“四位一体”工作思路往市县层面和基层推,实现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广覆盖、常态化。要合理扩大并保持西部计划实施规模,稳步扩大服务西藏、新疆专项的实施规模。要根据我国外交外援工作大局,稳步推进中国青年志愿者海外服务计划工作,完善海外志愿服务的日常管理机制。要积极推进大型活动志愿服务工作和应急救援志愿服务工作的专业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
关于“阳光行动”,这里,我按照宜智同志的讲话精神,针对启动实施工作再强调几项具体要求。一是落实责任。团中央书记处、中国残联专门成立了“阳光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省、市、县三级都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人员、明确责任、明确任务。二是把握节奏。今年3月5日前后,各地要集中部署、抓好启动,在社会上形成一定声势和氛围;“五四”青年节、全国助残日后,大范围开展摸底调查、招募志愿者工作,初步形成覆盖全国的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的5级志愿助残服务队伍,建立一支总数在100万名左右的助残志愿者队伍,并有序开展结对、服务工作。三是选配骨干。抓好工作先抓好志愿者,抓好志愿者先抓好骨干。年内争取在招募100万助残志愿者基础上,选拔1万名左右志愿助残骨干志愿者(或称之为“阳光使者”、“阳光专员”等)。要特别注重从现有团队中遴选、培养骨干,率先做好骨干志愿者的培训、激励工作。四是推广项目。各地要结合这次实施“阳光行动”的要求,对多年来各地开展的志愿助残项目“分分类”、“对对表”,建立起当地志愿助残项目库。这次会议后,团中央将开展一个示范项目宣传推广活动。首先提出一个志愿助残示范项目申报标准,由各省区市团委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根据“阳光行动”实施的最新要求自由申报,入选全国示范项目库后,团中央将选择其中优秀项目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推出一批,并匹配专门资金给予支持,通过项目培育、建设和推广等工作,使更多基层“点”上经验在全国“面”上“开花”、“结果”。五是争取支持。共青团、残联系统内部有不少项目经费、社会捐赠、福利彩票分成等资金,要多研究,用好、用足。关于就业保障金问题,这次团中央、中国残联在文件中作了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对涉及开展残疾人就业支持方面的志愿服务,应列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持范围”。但这个问题政策性、专业性很强,涉及财政、审计等多个部门,各地还要统筹考虑,依法、依规把政策用好。另外,要按照社会事业社会办的思路,争取有关社会组织、企业、机构、爱心人士等参与支持。
三、当前推动青年志愿者工作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2014年3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