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友好医院医联体预约挂号工作方案
根据北京市卫生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北京市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指导意见》(京卫医字〔2013〕182号)、朝阳区卫生局《关于建立朝阳区医疗机构区域化医疗服务分工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朝卫通字〔2012〕256号)和《关于印发朝阳区区域医疗联合体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朝卫通字〔2013〕134号)的要求,为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现首诊在社区、康复在社区、疑难危急重症在三级医院的新型就诊秩序,发挥医联体优势、高效利用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引导患者层级就诊、形成转诊病人的绿色通道,拟在医联体成员单位开展社区预约挂号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预约方式
1.建立“中日友好医院医联体预约挂号系统”,并向医联体成员单位开放预约权限。
2.患者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首诊后,可根据病情需要和本人意愿,在社区全科医师的指导下,通过“中日友好医院医联体预约挂号系统”预约医联体内二三级医院的专家、专病门诊号源,形成医联体内转诊。
二、预约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且患者本人愿意转往二三级医院的。
1.病情复杂、不能确诊的。
2.需进一步检查、在社区缺少检查条件的。
3.需转由专科进行特殊治疗的。
4.需住院或手术治疗的。
5.其他原因需转往二三级医院的。
三、预约挂号范围
1.系统试运行初期,可预约中日友好医院部分专家和专病号源。
2.医联体内二三级医院根据自身业务需求,也可开放部分专家和专病号源。
3.根据医联体建设规划,未来将开放医联体内所有二三级医院专家号源。
四、预约挂号时间
1.实行一周预约制,即本周一可以预约本周二至下周一的号,以此类推。
2.每日9:00开始放第七日的新号,每日15:00停止预约次日的号,即周一9:00起可预约下周一的号,周一15:00后停止预约周二的号,以此类推。
五、操作要求
1.社区需根据预约转诊患者的实际情况进行“就诊人注册”,并填写“预约申请”的各项内容,尤其注意标明“转诊原因”。
2.患者如因故不能如约前来,可提前1天联系预约社区登陆网络平台取消预约。
六、预约流程:
患者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医生开具预约单→患者在社区指定窗口办理预约登记→患者接收到预约成功的短信和预约码→患者持身份证/社保卡及短信到三级医院指定挂号窗口缴费取号→门诊就诊
七、取号时间与地点
1.取号时间:上午就诊患者,当日取号时间8:00--9:30;下午就诊患者,当日取号时间13:00--14:30;过时未取号者,预约作废(并按爽约处理,三次无故爽约者取消预约资格)。
2.预约取号地点:预约成功后,约诊者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三级医院门诊挂号室指定窗口取号。
八、其他事项
1.医联体成员单位需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2.工作中如遇特殊情况,请医联体办公室进行沟通,联系电话:84205990、84205978(中日友好医院医联体办公室)。
中日友好医院医联体办公室
(中日友好医院医改和医疗发展部代章)
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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