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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科研专员服务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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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科研服务协议书

合同编号

甲方:

科室:

联系人:

电话:

邮件:

乙方:

科室:

联系人:

电话:

邮件: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内容进行专项技术服务。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服务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探讨科研方向 

1.    参加疑难病例讨论、科室学术会议

2.    协助、指导查阅文献

  协助科研设计 

  协助标书撰写或修改

1.    协助确定标书拟解决的科学问题

2.    指导标书撰写格式、注意事项

3.    协助标书修改

  辅助科研文章撰写 

第二条:双方的义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学科联络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科研专员,承担以下义务:

1.    甲方阐明服务合作的问题,提供相关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按期提供或完成乙方要求的技术内容。

2.    乙方利用自己的技术知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咨询、指导或解答甲方的问题;

第三条:双方约定,技术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条: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按照工作量、技术难度、完成时间等因素由双方商定:

1.   甲方成果落地后,按约定贡献权重,进行劳动报酬分解。

第五条:知识产权

1.    履行本合同所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归甲方所有。

2.    乙方根据参与程度有相应的科研成果署名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时,应当及时以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    甲方未按时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影响工作进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    乙方未按时提供技术服务指导意见,影响工作进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    科学研究具有探索的性质,如合同期内,经双方努力未出相应的成果,双方均免责,经双方协商合同期满即终止,或续签。

第七条:其他

1.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若有更改需提前协调。

2.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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