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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友好医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遴选公告

来源:后勤与安全保卫处 浏览次数:

为确保中日友好医院(本部及附属楼、北区)消防设施正常运行,拟聘请专业公司进行维护保养,项目采用遴选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日友好医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

二、招标内容:中日友好医院本部、北区、维特写字楼、9号楼、幼儿园(总建筑面积203000平方米)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日常维修(不含设备材料费)。

三、招标方式:遴选。

四、批准预算:人民币20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投标人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持有以下资质: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合法经营。

(2)投标人需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拟委派建造师资质证书(包括有效的年审页)复印件、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厂商或相应资格的供应商。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保证承诺书。

3、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中介组织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 投标方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文件要求:

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消防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函)、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需提供国内维护项目案例至少3个(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上述文件须加盖公章,否则视同放弃投标。

六、入围投标人的遴选及招标方式的确定

院内组织相关处室及专家团队对所有报名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核,遴选、确定入围投标人,再通知入围投标人开标时间和地点。

七、报名须知:

1、报名有效时间:自公告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2、报名地点:中日友好医院本部工会楼1层消防科。

3、报名文件要求:根据上述第六条第(三)款提供相关资质文件。

4、联系人:李梅竹 1248365645@qq.com

5、联系电话:(010) 84205373


附件:中日医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遴选文件.doc

中日友好医院后勤与安全保卫处

2018年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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