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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友好医院公开招聘财务处处长的公告
中日友好医院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根据医院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处处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北京市户口;
2.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思想为指导,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3.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
4.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二)任职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5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验;
3.事业单位现职5级职员(正处级),或6级职员(副处级)2年以上,或现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或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5年以上;
4.具有严谨、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能承受压力;
5.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者优先考虑;
6.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应当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7.在规定任职资格年限内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4月18日。
2.报名方法
以纸质形式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包括:《中日友好医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户口本复印件、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或文件、重要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证明个人能力水平材料。
纸质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2号,中日友好医院人事处(教学楼404室);可将纸质材料扫描后发送至zryygbs@163.com。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将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将电话通知,未入围者不再电话通知。
(三)考核、考察和体检
1.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考核。
2.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我院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到其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谈话考察、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并查阅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
3.按要求进行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查核。
4.公示近三年业绩报告和廉政报告。
5.体检由我院人事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四)公示
根据考察、审核和体检结果,由我院确定拟聘用人员,分别在我院网站、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五)备案
向国家卫生健康委人事司备案。
(六)聘任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职聘任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表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请报名人员注意报名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不再受理。
国家卫生健康委中日友好医院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