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国家级、北京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5年国家级、北京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友继教发[2014]4号
各科室:
201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北京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学科专业
申报2015年国家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
二、申报程序
2015年国家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请申报项目的科室请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申报:
1、科室到教学办申请网上申报用户名、密码,曾经申报项目,并已取得科室用户名、密码的科室可延用。
2、申报国家级继教项目登录网址http://cmegsb.cma.org.cn申报市级继教项目登录网址#,点击项目申报——填写《国家级(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进行网上申报。;
3、上报后自动生成《国家(北京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打印件讲课教师签名后,交教学办统一上报。
4、已完成举办的2014年国家级项目(不含备案项目),如在2015年继续举办者,需完成网上填报执行情况汇报、并填写《2015年国家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同时,请将项目实施通知、总结、教材、试题、通讯录和日程表、举办项目财务报告报送教学办备案。
5、2014年已经批准的备案项目,拟在2015年继续举办者,需按新申报项目填写(网上)《国家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申报。同时,请将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教材、试题、通讯录和日程表、举办项目财务报告报送教学办。
6、2014年8月30号以后举办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含备案项目),拟于2015年继续举办者,请于2015年1月10日前,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以及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教材、试题、通讯录和日程表报送教学办,申报2015年第二批国家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7、医院将组织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由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批后,统一报送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8、申报北京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科室请注意参照《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按相关要求申报,指南尚未涵盖的专业,请在填报时注明。
三、国家级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4年9月10日;北京市级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4年8月16日。
四、教学办联系电话:5628,联系人:张宏杰
五、举办国家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有利于我院与国内外的学术交流,扩大科室、专业知名度。医院鼓励科室积极申报、组织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希望各科室给予充分重视,积极申报,按时举办,并及时反馈意见或建议。
中日友好医院
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