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大学中日友好临床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细则
2021年北京大学中日友好临床医学院
博士研究生招生细则
中日友好临床医学院博士生招生遵循《北京大学医学部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具体选拔办法如下:
一、申请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2.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毕业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及名额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详见“北京大学医学部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3.本校在学高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
4.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5.“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研究生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TOEFL(iBT)成绩90分及以上(2019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2)GRE 成绩305分及以上(2016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3)GMAT 成绩600 分及以上(2016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PETS-5)考试合格(2016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5)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40 分及以上(2016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6)IELTS(A类或G类)6.5 分及以上(2019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7)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TEM-8)成绩合格及以上;
(8)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6.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申请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但需同时具备:
(1)修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以医学部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为标准)并提交进修学校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2)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所从事专业相近;
(3)须在全国统计源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两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二、申请办法
按照《北京大学医学部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在2020年12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邮寄或交送至中日友好临床医学院。
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凡有违背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填写电话宜为手机号码,以便接收有关招生事宜的短信通知。
三、材料审核
1.中日友好医院教育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初审,将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考生申请材料提交专家组审核。
2.各专业专家审核小组根据考生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综合能力、专家推荐、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材料进行审核。
3.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审核结果,参照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原则,确定考生复试名单。
四、复试录取
1.复试按专业进行,内容包含:
(1)笔试:包括专业英语和专业知识考核。
(2)面试:各学科成立招生考核小组,其成员不少于3名具有正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考生PPT介绍自己基本情况及科研计划书15分钟,回答问题15分钟。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潜力、英语水平及综合素质等。每位专家根据面试表的各项评分指标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
2.复试成绩评定办法: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的权重分别为30%和70%。其中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专业课及专业英语各为5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每项60分为及格。复试成绩采用综合计分办法,各学科按照总成绩排序择优拟录取。
3. 复试后拟录取名单报医学部研究生院审核并在本学院网站公示。
五、联系方式
报考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2号中日友好医院教学楼304,邮编100029,联系人:谭老师,联系电话:84205826。报考材料寄送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0日,逾期未提交材料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六、如2021招生年度上级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七、其它未尽事宜请查看《北京大学医学部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教育处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