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友好医院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传承人招生简章
为大力推进我院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事业的发展,传承创新名老中医学术思想,大力营造名医辈出的良好氛围,根据中日友好医院《中日友好医院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管理办法》(附件1),现就招收中日友好医院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导师及指导老师名单
详见《中日友好医院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室
导师及指导老师简介》(附件2)。
二、招收人数
每个团队由导师、指导老师、传承人组成,每个团队从全国范围内招收1-2名传承人(院外至少1名)。
三、报名条件
1.热爱中医药事业,品学兼优,有传承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的决心,勇于创新,能够按要求完成传承学习任务。
2.年龄≤40周岁。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博士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少数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中药或民族医药工作满15年的中青年优秀业务骨干,也可作为传承人的遴选对象。
4.受聘中级及以上职称满5年。
5.从事中医药工作满5年;或西学中并且具有中医处方资格的西医专业人员,从事医疗专业工作时间满10年并且从事中医药工作满3年。
四、学习时间
总体学习时间为2年,每年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100个工作日。
五、学习形式
包括跟师学习(导师或指导老师)、独立临床(实践)、理论学习。
1.跟师学习。传承人跟随导师门诊及病房诊治患者,学习导师临证经验。学习时间每周不少于1个工作日,累计不少于100个工作日。
2.独立临床(实践)。传承人于门诊或病房独立从事临床(实践)活动,每周不少于2个工作日,累计不少于200个工作日。
3.理论学习。采取自学研修与集中授课或参加相关理论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集中授课、参加相关理论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60个课时。
六、学习任务
1.传承人每年完成不少于30份跟师学习笔记;6篇1000字以上的经验学习心得或学术经验整理;10份跟师临床医案,其中不少于3份疑难病症临床医案。
2.传承人每年精读导师或指导老师指定的、与所从事专业密切相关的专科经典著作1部以上,每年撰写读书学习心得2篇以上。
七、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出师考核。
平时考核由导师、指导老师及其团队负责实施,每月定期检查传承人平时学习和跟师实践情况。
年度考核每年1次,由中医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为教学任务完成情况,考核不合格无法继续学习。
学习期满,传承人完成所有学习任务,经导师、指导老师及其团队同意,传承人向中医办公室提出出师考核申请。
八、学习成果
1.学习领悟导师或指导老师指定的经典著作,传承、掌握导师或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在本学科领域提出创新见解或观点,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核心期刊论文至少2篇,且中日友好医院为通讯单位及第一完成单位。
2.提交1篇体现导师或指导老师学术思想和临床(实践)经验、具有学术价值和临床(实践)意义的结业论文,要求2万字以上并附有2000字的论文摘要。
九、出师
1.培养结束后,经导师和指导老师同意,经医院专家组考核,由医院颁发出师证书。
2.培养结束后,医院将评选优秀导师、优秀指导老师及优秀传承人,并将结果报送上级部门。传承人原则上回原单位工作,对于学习成绩特别优秀且符合招录政策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十、待遇保障
按《中日友好医院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招收流程
1.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遴选条件的传承人填写《中日友好医院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传承人申报表》(附件3),请于2021年6月1日—6月23日,将申报表请发送至中日友好医院医务处邮箱(wangfangzy@zryhyy.com.cn)。
2.资格审查
由医务处中医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3.考核、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由导师、指导老师及相关专家对报名人员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4.录取、报到
录取、报到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芳 罗敏
联系电话:010-84205700/13126615765/13810569375
附件:
1.中日友好医院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管理办法.docx
2.中日友好医院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室导师及指导老师简介.docx
3.中日友好医院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传承人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