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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友好医院遴选医疗设备报废处置公司资格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01 18:16:29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疗设备报废处置管理,我院拟进行医疗设备报废处置公司资格遴选工作,兹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前来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项目

遴选中日医院医疗设备报废处置服务商资格(在服务期内,医院医疗设备报废处置将由拥有资格的服务商承担)。

二、服务周期

三年。

三、参与者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服务相关的资质(例如营业执照相关业务范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证、废旧金属回收许可证等)、设备、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具有三甲医院相关业务的服务经验(报名时提供服务案例的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应提交材料

1、提交材料内容

报名时持有效证件(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服务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服务案例证明材料到中日医院医工处设备科办理相关手续。上述所有资料,需真实有效并加盖公司公章。

2、提交材料方式

上述材料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现场提交,电子版材料请提交至电子邮箱:zryyyg@163.com。

五、报名截止时间及报名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6月30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现场报名地点:中日医院医工处设备科(寰球公司,樱花园东街7号)。

3.联系人及电话:陈学斌 13810118945

六、参与者须知

1.本次为资格遴选,服务期内医院处置报废医疗设备时,将从经过遴选的公司中随机抽取3家或以上公司,对报废处置资产采用现场竞价的方式,以价高者获得处置权。

2.公司进行设备处置时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报废的医疗设备不得再次进入临床使用。

七、遴选时间、形式

具体时间、形式待资质审核结束后另行通知。

八、公示期

此公告公示期:2021年6月22日至年6月30日。

中日友好医院医工处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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