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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友好临床医学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29 17:55:36

根据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组织

我所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以现场复试的形式开展。

1.成立由主管院领导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育处及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组成,负责组织研究生招生和复试工作。

2.按照招生学科组成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各专业复试小组由研究生导师及相关人员组成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应对本组复试结果负责。复试小组设秘书1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复试等相关事宜。

具体复试安排以后续通知为准。

二、复试分数线和招生专业

进入我所复试的初试分数线基本要求参照教育部发布的A类考生国家线。各科目分数线如下:总分为296分,外国语、政治为39分,专业课为117分。以上初试成绩要求,同时作为我所校外调剂的最低分数要求。

2023年我所招生专业为:内科学、外科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西医结合临床

三、资格审查

复试前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4.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

5.大学本科成绩单(加盖公章);

6.考生自述(包括基本情况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2000字以内)

以上材料考生需全部提交纸质版,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复试时间、内容

1.复试时间初步定于4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内容包括笔试(专业知识和英语)及面试(听力及口语、综合素质等)。

、复试调剂

1.须符合我所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4.调剂复试实行差额复试,调剂比例1.2-2

、录取

1.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复试低于60分不予录取。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分类别按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结果公布

根据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要求,拟录取名单公示网址为中日友好医院教育教学网络管理平台,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在研究生办公室张贴。

、其他说明

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2.所有复试相关信息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中中日友好医院教育教学网络管理平台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有关通知和要求,其他任何渠道的招生信息均不代表我所招生管理部门。

3.我所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监督渠道

研究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84205526

监督电话:010-84205768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监督电话:82837456

、其他

1.体检在复试结束后统一安排,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未尽事宜见北京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有关意见之规定。

中日友好临床医学研究所

招生办公室

202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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