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动物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临研所
发布时间:2017-03-28 06:01:5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目的:确保实验人员安全,杜绝生物安全隐患。
1.要购买有合格证的动物。购买动物时,要有相应的运输条件及包装,同时一定要索取动物合格证。没有以上条件的动物禁止进入。买来动物时,要填写动物登记表,并将合格证交于动物室负责人。实验人员必须亲自到动物室,检查动物质量是否有问题。
2.严格执行动物寄养登记制度,定期清点动物数量,定期检查动物笼具的牢固性,防止动物逃逸。
3.由于本实验室不具备相关条件,严禁在饲养实验室内进行有毒有害实验、放射性实验、传染病学实验及寄生虫学实验。
4.防止饲养管理及实验操作中的意外损伤,包括被动物抓伤咬伤及实验过程中被尖锐器械划伤。
5.严格按实验动物室医疗垃圾管理制度及流程处理实验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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