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挂靠北京协和医学院第二十批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临床、医技科室/临床医学研究所:
根据北京协和医学院医科研发〔2012〕25号文件要求,现就我院挂靠北京协和医学院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参照附件1《北京协和医学院博士生指导教师条件》
二、申报步骤
(一)符合条件者请登录中日友好医院网站或中日友好医院教育教学网络管理平台下载、填写附件2《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简况表》,并于2012年3月9日前交至教学楼三层教育处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3月12日至3月14日,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
报人进行初审并上报北京协和医学院。
(三)3月下旬至4月上旬,北京协和医学院组织学科评议组对申报人进行评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4月下旬,北京协和医学院召开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批博士生指导教师申报人资格,并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
三、提交材料
(一)《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简况表》一式十六份
(二)发表论文复印件一份(要求有封面、目录和正文)
(三)课题经费证明复印件一份
(四)获奖证书或专利复印件一份
(五)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联系人:田春萍 联系电话:5526
教 育 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